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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5月17日 星期二
[Kansas旅遊] Brown v. Board of Education National Historic Site, Topeka
當美國爆發南北戰爭後,即使廢止奴隸制度並給黑人公民權,之後還是延伸很多種族議題。雖然北方聯邦政府打了一場勝戰,但南方各州也不是省油的燈,想盡辦法鑽憲法漏洞,玩文字遊戲,最後想出了"隔離"這種東西。Separate but equal(隔離但平等),大家都用同個公共設施,但是會分成白人區和黑人區,往往黑人隔離的區域的品質設備很差劣,最後又造成種族歧視。當時"隔離但平等"政策並不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條的平等權,聽起來哪裡怪怪的但還是合法化,一合法就是半個多世紀。
圖:這上面白人黑人是後來才裝上去展示。
圖:當時Topeka黑人學校設施算還可以,跟下面白人小學接近。
圖:如果去南方州的話,隔離制度差別很大。上面是黑人學校,下面是白人學校。
通常這種族隔離政策在南方州是有立法的,北方和幾個山區和西區是禁止的。還有幾個州是很模糊地帶的,有些限制以及非必需的,像是本篇介紹的景點,Kansas州就是其中一個。Brown v. Board of Education就是講說教育上的學校隔離的訴訟案,總共有五個案件,Brown v. Board是Kansas州其中一個案件,其它在德拉瓦州的Belton (Bulah) v. Gebhart,DC特區的Bolling v. Sharpe,南卡羅萊那州的Briggs v. Elliott,和維吉尼亞州的Davis v. County School Board,這五個訴訟案件最後組成Brown v.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(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)。
圖:五個訴訟案的展覽間。
圖:離平等還有一段路要走。
當時堪薩斯州法律是人口只要大於一萬五千人的社區,就可以分成白人黑人學校,但這法律是不強制的,因此Topeka教育局實施種族隔離學校制度。Brown v. Board發生在1950年的夏天,一位黑人三年級小學生Linda Brown,每天要先從她家走六個街口等坐校車,然後再坐一英哩到黑人學校,Monroe公立小學,這間是Topeka四間黑人小學其中一間。但實際上Linda的家附近就有間白人小學,Summer公立小學,只離她家七個街口。
因此隔年很多黑人家人想要企圖申請離家近的白人學校,但全部都被Topeka教育局駁回入學申請,因為種族隔離制度。後來Linda的爸爸Olive Brown和其他十三個黑人家庭以及NAACP(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)的資助,開始對Topeka教育局集體訴訟。當然,地方法院就用已"Separate but equal(隔離但平等)"這大絕招,說並沒有違反平等權。黑人家庭不滿這個決議,而再上訴到最高法院。後來最高法院從判決種族隔離制度已違憲,接下來也慢慢廢止一連串的隔離設施。這就是其中有名的Brown v. Board教育案,不過這只是離種族平等議題其中往前的一步。
幾年後,Martin Luther King就該他上場了。
圖:種族隔離的廢除報紙新聞。
圖:之後廢除隔離,延伸更多的種族暴力問題。
當年的黑人小學Monroe在1987年被列為國家歷史地標,因為Brown v. Board of Education這意義重大的教育案,在1992年開發成National Historic Site,隸屬國家公園。停車可以停在學校的後面。學校本身不大,只有一樓開放參觀,有幾間教室就改成博物館,裡面展覽很多隔離的資訊。
這景點也算是冷門,裡面ranger只有一位,當天碰到名叫Dexter的黑人ranger,無聊到自己非常願意而外給我們導覽介紹,狂問說我們有沒有問題,他很樂意解說;當我們去看展覽,他就去彈鋼琴。不過這位人很好的黑人,在夏天會轉去阿拉斯加的國家公園當ranger,所以在這裡以後就碰不到他了。
圖:小學正門口,入口也是從這裡進去。
圖:Monroe的名字還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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